拒絕核電后帶來的傷害有多大
由于環保運動歷史上和反核運動間的淵源,大多數環保團體對核電都不持支持的態度。然而,討論到電力污染排放問題時,學界大多對核電青睞有加。而切爾諾貝利、三里島和福島3次重大核電事故讓民眾對核電充滿了恐懼。這一系列事實,使得核電該不該上、能不能上,不再僅僅是科學問題。
在核電問題上,有3個不同層面的問題。從經濟和環境層面看,討論核電的利弊必須先對核電在電力系統中的角色、核電項目的經濟性特點等問題進行厘清。從政治層面看,則要客觀地認識到核電與一個地區的政治沿革和歷史沿革間深刻而復雜的關系。從信息傳播和心理層面看,要認識到“感知風險”是能實際影響到核電在建地發展的重要因素。
然而,在反對核電的論述中充斥著許多缺乏對能源環境問題基本認知的誤解,這使得許多支持核電者僅僅局限于核電的經濟與環境層面,使得討論缺乏深入到政治和傳播層面的可能。
核電問題的經濟、環境層面
要理解核電的經濟與環境意義,首先要了解其在電力系統中的角色和特色。首先,核電并非一定比火電更具環境績效。核電項目和水電項目類似,都是資本密集型項目。相對應地,燃煤發電和燃氣發電等都是燃料密集型項目。資本密集型項目具有項目建設成本高,但建成后運營成本低廉的特點。而燃料密集型項目,則建設成本較低,但建成后運營成本——主要是燃料成本高。因此,一個地方是否該上核電項目,不僅僅取決于核電建成后是否便宜、風險是否大和對降低發電污染物排放的功效,還取決于擬建地區的要素特征:這一地區的資本要素和燃料資源要素,哪個更具優勢?如果一個地區缺乏流動資金,但有較豐富和廉價的煤炭或天然氣儲量,那核電也不具備優勢。這看上去是經濟賬,實際上也是環境賬。在這樣的環境中,燃煤或燃氣機組加上先進脫硫脫硝等設備也許和核電相比更具環境保護績效。
一旦棄核,能夠替代核電的只能是水電和燃煤發電,而不是天然氣發電或新能源;因此棄核不是好的環境政策。因為核電建設成本高而運營成本低,因此一經建成,核電是用來服務基本負荷的。也就是說核電站基本上是一直處于開啟狀態,并且其發電量長時間保持在一定水平。能夠提供相同服務的其他類型電廠包括水電和煤電。服務基本負荷,要求發電機組能夠廉價而穩定地供電,因此天然氣機組、風電機組和太陽能機組是無法服務基本負荷的。這也是為什么在新能源蓬勃發展的德國,棄核政策開始推進后,還是要通過投資燃煤發電來填補棄核的供給不足。
由于燃煤發電是棄核后市場會采用、也只能采用的技術,因此核電發展受阻會將人們暴露在高經濟風險和確定而長期的環境污染帶來的健康損害中。大量研究已經指出,燃煤發電每年的各種排放所造成的健康損失累積起來是可觀的。因此,上不上核電,從環境健康角度看實際上是在極低概率的災難性事件和確定的長期污染損害間做出取舍。
此外,燃料密集型項目的成本對能源市場價格波動敏感;因此,一個高度依賴燃料密集型發電機組的市場,其工商業用戶的成本風險較高。比如2001年加州電力危機的重要原因就是天然氣價格的上漲帶動了電價飆漲。而這種風險不僅損害經濟,也會阻礙各國政府改善環境的努力。比如2013年冬天,由于美國等地嚴寒導致天然氣價激增,棄核后的日本只好用煤炭替代天然氣來彌補因棄核造成的供電能力不足,結果自然是溫室氣體排放量變高。因此,棄核要么讓經濟暴露在高電價風險下,加劇投資風險;要么用煤減緩天然氣帶來的價格波動,但面對高污染風險。
棄核的環境影響是顯而易見的。一個顯著的例子就是福島事故后,日本的碳減排立場大退步。這是因為福島事故不僅造成日本現有核電發電比重下降,更由于環保組織、國內外壓力使日本中長期能源規劃不得不“減核、廢核”。這必然導致日本中長期之內煤、氣電比例將顯著高于原有預計,因此再也難以像廢核前那樣雄心勃勃地提出碳減排計劃。
核電問題的信息傳播和心理層面
2012年11月的美國科學院院刊刊載了南京大學環境學院畢軍、黃蕾等學者關于《福島核事故對中國核電站附近居民的核電風險感知的影響》的研究。這一研究第一次清晰而嚴謹地度量了大型核事故對中國居民對核電項目的感知風險變化的影響。研究顯示,福島核事故讓我國居民對核電的接受度都下降了;同時,這一研究也給出了人群可接受的風險水平。
這些信息給出的是居民對核電安全性的需求,也給出了我國如果要通過發展核電降低發電污染物排放的成本——這一成本不僅包括了核電的建設和運營成本,還包括了因為人群對核電的感知風險變化對所在地房價、就業供給和其他要素投入產生的估價影響。這些影響會真實地反映在實體經濟上,從而影響到關于“核電究竟還是不是一個有效率地降低環境污染排放手段”的判別。
來源:核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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