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計5月煤炭進口量與4月相當
從3月底開始,進口煤限制政策將重啟的消息就不斷傳出,4月初,福州市率先重啟進口煤限制政策,文件明確從4月1日起,按國家壓減煤炭進口政策統一要求,福州羅源灣港區在臨時開放期間不得經營煤炭進口業務。隨后,東吳碼頭,可門港,廈門港等也紛紛重啟相關限制政策。
進入4月中旬后,限制政策進一步發酵,南京、鎮江、江陰、南通等長江沿線一類口岸也明確將延長通關時間,華南防城港停止辦理進口煤的靠泊手續,勸退未辦理手續煤船。
但從近期反映的情況來看,在4月中旬市場價格止跌后持續大幅跳漲的影響下,相關部門對進口煤限制政策的執行力度并不及預期,因此4月煤炭進口規模并沒有太大幅度的減少也在預期之內。進入5月后,在價格上漲的情況下,發改委也明確表態將研究對電廠的進口煤政策傾斜措施,預計5月進口規模也將與4月相當。
海關總署5月8日公布的數據顯示,中國4月份進口煤炭2228.3萬噸,同比減少249.7萬噸,下降10.08%;環比減少441.7萬噸,下降16.54%。2018年1至4月份,全國共進口煤炭9767.7萬噸,同比增長9.3%。
中國4月份出口煤炭51.1萬噸,同比減少37.9萬噸,下降42.58%,環比增加29.2萬噸,上漲133.33%。2018年1-4月全國累計出口煤炭147.9萬噸,同比下降54.5%。
來源:中國煤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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