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嚴格落實化解煤電產能過剩風險的政策措施
據能源局4月13日消息,能源局印發《國家能源局2017年市場監管工作要點》。工作要點指出,進一步健全市場監管法規及標準,強化市場秩序監管,加快推進電力市場建設和市場化交易,強化保障民生事項監管和行政執法,加強監管能力建設。
工作要點提到,組織起草完成《能源監管條例》送審稿,研究修訂《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配合做好《能源法》、《電力法》等法律法規的制修訂工作。研究制修訂《電網公平開放監管辦法》、《油氣管網設施公平開放監管辦法》、《供電監管辦法》、《電網企業全額收購可再生能源電量監管辦法》、《電力市場監管實施辦法(暫行)》等。
工作要點提出,加強電力調度交易與市場秩序監管,加強電力價格成本和典型電網工程投資成效監管,加強油氣管網設施公平開放監管,加強許可準入監管。嚴格落實防范和化解煤電產能過剩風險的各項政策措施,促使違規建設項目及落后煤電機組退出市場。加強發電項目許可問題監管,督促相關企業落實整改要求。
工作要點還指出,繼續推進京津冀電力市場試點工作。協調指導國家電網公司等單位開展跨區域省間可再生能源增量現貨試點,指導廣州電力交易中心開展“西電東送”電力市場化交易。推動規范開展電力直接交易等中長期交易。進一步創新電力輔助服務補償機制,指導各地修訂完善“兩個細則”,加大考核補償力度。鼓勵各地積極穩妥建立電力輔助服務市場機制,選擇部分地區深入開展電力輔助服務市場試點。
來源: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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